肇庆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2023下半年)
导语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肇庆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认定范围
(一)肇庆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肇庆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肇庆辖区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肇庆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肇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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