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导语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26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0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85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90分。

  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7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术科175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5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55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7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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