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当天上班有加班工资吗?
导语 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既然妇女节女职工放假是带薪的,那么上班的女职工是不是还要额外支付加班费?
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妇女节】即可获取肇庆妇女节民生资讯,各景点妇女节活动优惠,赏花推荐,免费电影预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