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温天气停工会扣工资吗?

导语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肇庆高温天气停工会扣工资吗?

  答:不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拓展内容: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温补贴】获取广东省(肇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发放对象及条件、发放标准、常见问题(能用饮料代替吗/跟工资冲突吗/不发咋办)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