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自住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导语 肇庆租房提取公积金可半年提取一次。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提取指南详见正文。
肇庆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自住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受理条件
1、可半年提取一次。
2、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公租房: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3、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
4、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一)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备注:
1、需满足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600元,作为支付租房租金的补充资金,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金]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发票。
备注:提取的额度不超过两年所交租金,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