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导语 肇庆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是肇庆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肇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可报销的比例不同,在异地就医的情况不同,可以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具体见正文。
肇庆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汇总
一、职工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91%、退休9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5%、退休9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85%。
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1%、退休8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75%、退休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70%、退休75%。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61%、退休6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55%、退休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50%、退休55%。
参保人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急诊抢救除外),不予报销。
二、居民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
其他情况:
(一)参保人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
(二)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30个百分点;
(三)参保人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急诊抢救除外),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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