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及意外重伤提取指南
导语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之一:患重大疾病或者意外重伤在广东省内就医的都可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申请指南见正文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及意外重伤提取指南
申请对象:
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2、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3、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4、医院相关治疗费用凭证(医疗收费票据和住院医疗费结算单)
5、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及出院记录(患重大疾病的提供)
6、伤残鉴定(意外重伤的提供)
申请方式: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注意事项:
1、不受半年一提限制。
2、申请提取时提供依据材料审核。(已故情况不在此范围)
3、职工在提交医院相关治疗费用凭证开具时间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4、以子女或申请人父母身份申请的,还须提供能证明两者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或出生证。(非本人身份申请的,须经中心核查。)
5、缴存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住院期间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费部分。(门诊治疗产生的费用不在受理范围内。)
6、广东省外医院就医的不受理申请。
7、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8、个人承担住院自费部分(同一病种)累计达两万元以上的,亦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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