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是多少?

导语 从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

关于调整肇庆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关于“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肇府函〔2021〕568号)的精神,现就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从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即可获取肇庆失业保险金申请入口、申请流程、申领期限及金额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