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肇庆高新区企业用工备案手续办理通知
导语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建立健全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现就办理2022年度肇庆高新区企业用工备案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办理2022年度肇庆高新区企业用工备案手续的通知
肇庆高新区内各用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建立健全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现就办理2022年度肇庆高新区企业用工备案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对象
本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国有、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用工备案。
办理程序
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确定2022年度的用工人数,如实填报肇庆高新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身份证号码栏填写居住证号码并在证件类型栏选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提交以下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办理。
《肇庆高新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注意事项:《肇庆高新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电子版需先发送到邮箱:pxjyb863@163.com,收到邮箱回复后再到一楼行政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办理《肇庆高新区用工备案审批表》。
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在年度用工备案以后新招或超出年备案人数的,须在招用30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办理地址: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劳动用工备案咨询电话:0758-3103886,联系人:杨小姐。
(三)相关表格网上下载指引:
登录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官网(网址:http://www.zqgx.gov.cn/),
在首页找到搜索栏/关于办理2022年度肇庆高新区企业用工备案手续的通知,
下载《肇庆高新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其他事项
(一)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十五日内办理备案手续”,请各单位按时办理相关业务。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0〕75号)的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就业创业证》,用于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的状态,个人就业登记是今后办理失业登记的基础,劳动者凭《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三)用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工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或瞒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办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未办理登记或者备案人数处以每人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