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贷款购房认定为购买首套房条件
导语 肇庆公积金贷款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无住房且无结清的住房贷款。其他情形不可认定为购买首套房子。
肇庆公积金贷款购房
➤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1.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已登记有一套住房。
2.申请贷款时,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但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显示其有一条未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记录。
3.申请贷款时,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但公积金系统显示其有一条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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