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职工医保伤残退休人员缴费标准

导语 肇庆市2022年9月1日颁布了《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其中对伤残退休人员补缴费用标准做出了划定,该类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或者按月补缴的方式进行医疗保险费补缴。

  肇庆伤残退休人员补缴医保费用标准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所需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一)选择按月补缴的,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以本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二)选择一次性补缴的,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年限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一次性补缴。

  点击此处查看肇庆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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