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职工医保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是多少
导语 肇庆2022年9月1日新颁布的《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了职工医保住院过程中,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根据规定,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次。
肇庆市职工医保住院治疗报销起付标准
市内就医: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400元/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次
市外转诊/自主选择市外就医:
起付标准为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的12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480元/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60元/次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440元/次
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400元/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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