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提取公积金偿还建房贷款材料及注意事项

导语 在肇庆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自建房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借记卡、婚姻证明等,详见正文。

  肇庆公积金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半年一提)

  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I 类账户) ,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土地权属证

  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竣工的提供竣工验收表)

  ⑥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建房造价书

  ⑦抵押借款合同

  备注

  1、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 (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2、可半年提取一次,亦可签约半年一转自动划转协议。

  3、属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须在公积金贷款还贷满半年后申请,商业贷款须还款满1个月后申请。

  4、建造自住住房使用商业贷款,按当期利率计算贷款本息确定提取额度,公积金贷款利息,以贷款合同利率计算,计算额度时须减去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提取额度为建房总价与贷款利息之和。

  5、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申请方式: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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