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在肇庆失业时间满三周年的,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肇庆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业务类型:失业时间满三周年的,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销户提取)
办理条件:失业时间满三周年的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所需材料:
(一)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I类账户);
③以下四项材料其中之一:与缴存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依据、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失业证。
(二)失业时间满三周年: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I类账户)
③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失业证(若无法办理失业证,提供户口簿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1、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为准(进城务工居民人员,核对户口簿后以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为准)
2、职工如有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销户,可按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申请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分情况材料/申请信息汇总,提取线上办理入口,线下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