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在肇庆失业时间满三周年的,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肇庆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业务类型:失业时间满三周年的,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销户提取)

  办理条件:失业时间满三周年的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所需材料:

  (一)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I类账户);

  ③以下四项材料其中之一:与缴存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依据、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失业证。

  (二)失业时间满三周年: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I类账户)

  ③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失业证(若无法办理失业证,提供户口簿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1、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为准(进城务工居民人员,核对户口簿后以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为准)

  2、职工如有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销户,可按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申请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分情况材料/申请信息汇总,提取线上办理入口,线下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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