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肇庆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小编对您去了解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以公积金账户开户缴交时间为起始时间)

2.申请人购(建)的房屋属于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普通型住房(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所购住房都必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合法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5.能提供办理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所须资料;

6.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

办理材料

1.《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

2.《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

3.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1份);售房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4.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户口薄:(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共同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7.付首期房款的单据、购房的发票:(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8.《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0.契税完税凭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11.交易房屋的市场评估报告:(原件2份);

12.交易房屋新、旧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各2份);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购(建)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设的办事网点(以下称“公积金办事网点”)提出贷款申请,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以下称《贷款办理须知》)和申请贷款所需表格(可在“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用A4纸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填妥贷款所需表格,按《贷款办理须知》的指引,由本人持贷款所需证件和资料到公积金办事网点提交贷款资料,进行贷款受理登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称“公积金管理机构”)在10-15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请人具体的贷款额度,并委托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以下称“经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手续。

(三)申请人等待委经办银行的通知,预约时间到经办银行的办事网点签订借款合同,待申请人通过了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房管部门为申请人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 委贷银行书面通知公积金管理机构划拨资金发放贷款。

办理地址与电话

市公积金中心:肇庆市端州区明珠路7号

封开管理部:封开县江口镇大塘一路3号(建设银行侧面)

德庆管理部:德庆县康城大道东路76号

怀集管理部:怀集县县城西区沿江路“迪比利豪城”A区9幢01号,即怀集县规划局左侧往东50米处。

广宁管理部:广宁县南街镇车背垌达信路6号

四会管理部:四会市东城区陶丽一街13座1-2号

高新区管理部:肇庆高新区尚林苑C幢105号商铺(即肇庆高新区汽车站东侧)

鼎湖管理部:鼎湖区新城50区鼎盛路御景园A幢01号

高要市管理部:高要市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号(即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办理费用与时限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失业提取,租房提取,退休提取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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