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导语 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 入定居地的人员。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比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④异地急诊人员:指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而在市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⑤其他符合规定的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

办理材料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安置地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因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居住证的,可提供异地长期居住承诺书。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派出单位开具的常驻异地工作证明;在校学生的,应提供学生证等能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

④异地急诊人员:就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入院病历首页、入院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及时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向申请人办理备案 ;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不予办理。

办理地址与电话

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F06-F07号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F06-F07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8-210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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