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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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查询:
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胎登记补办登记
办理条件

1.广东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含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

2.男方常住户籍在广东省、女方常住户籍在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符合我省生育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在我省生育的,经申请、审批,可由男方户籍地发给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凭证在肇庆市生育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内容包括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1)如果是集体户口的,需要带上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自己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如果是军人,没有户口本和身份证,就直接带着军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意双方结婚证是两个证

4.1张本人免冠一寸近照

:外省流入人员在广东省生育的, 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持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

1.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若女方户籍在广东省外,男方户籍在广东省内,经申请审批,可由男方户籍地人口计生办办理)

2.填写有关申请表后由镇(乡、街道)人口计生办盖章、核发

注:申请人女方若为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出具证明向驻地发证机构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地点

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若女方户籍在肇庆:肇庆街道办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般10个工作日内

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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