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导语 申请人购(建)的房屋属于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普通型住房(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肇庆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以公积金账户开户缴交时间为起始时间)
2.申请人购(建)的房屋属于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普通型住房(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所购住房都必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合法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5.能提供办理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所需资料
6.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
申请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现场填写原件3份);
3.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夫妻、售房人的身份证:(出示原件);
4.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收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6.申请人付首期房款的单据、购房的发票:(分别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各2份);
7.《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契税完税凭证(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不受理贷款申请):(出示原件,复印件2份);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出示新证原件,提供新证和旧证复印件各两份);
10.《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原件2份);
11.异地公积金缴存人还需提供: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和审核。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即时受理。不符合贷款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系统退回并告知原因或备注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继续完成业务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注意事项:
1、异地缴存人通过“亮码可办”业务,可无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2、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只需提供购房地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另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3、购买二手房贷款只受理商品房交易申请,不受理自建房交易申请。
4、申请异地贷款时,应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资料。(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5、二手房贷款应转入卖方产权人账户,若产权人2人及以上,由产权人自行商定提供其中一人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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