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导语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肇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房屋租赁合同;
⑤租金发票。
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额度不超过两年所交租金,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政策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2441200708158794C34420140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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