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额度)

导语 肇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可半年提取一次,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肇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额度)

  一、受理条件

  1、可三个月年提取一次。(2025年1月最新政策调整: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自住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由原来的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调整至每3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的资金。)

  2、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公租房: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3、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

  4、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二、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备注:

  1、需满足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600元,作为支付租房租金的补充资金,每半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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