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贷款后违约有什么处罚?

导语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2024年9月),贷款违约处罚详见正文。

  肇庆公积金贷款后违约有什么处罚?

  贷款后违约处罚标准:

  1.职工不按《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履行按月标准准时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罚息利率收取罚息,即对逾期本金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且个人逾期记录上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

  2.在贷款期限内逾期贷款一期的,暂不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业务;逾期两期的,暂停自动划转提取;逾期三期及以上的,自动划转提取签约失效,并授权市管理中心直接划扣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抵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本息;

  3.拖欠公积金贷款本息超过6个月以上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的,贷款经办银行有权依法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借款人追收逾期欠款或公开拍卖借款人的房屋提前回收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

  4.贷后不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其尚未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并保留合同约定的利率浮动幅度)或按贷款利率上浮100%计算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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