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肇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导语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670元/人。
2024年度肇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670元/人。
相关阅读:
困难居民有什么资助参保政策?
根据《肇庆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可获得资助。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员,下同)参加资格认定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不含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员,下同)参加资格认定地居民医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参加职工医保和非资格认定地居民医保的,不予资助。
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在资格认定后均可中途参加居民医保。新增的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在有关部门认定其医疗救助对象资格前已经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按规定资助其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取2025年肇庆居民医保缴费指南、缴费时间及入口、参保缴费对象、缴费标准、报销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