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提取类别汇总
导语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本办法相关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详见正文。
肇庆公积金提取类别汇总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本办法相关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建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且租住自住住房的;
(四)本市旧住宅加装电梯的;
(五)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离休、退休、提前退休的;
(七)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十)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职工失业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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