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职工存在多个公积金个人账户如何办理合并

导语 职工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可通过银行网点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可见正文。

  职工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如何办理合并?

  答:职工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可通过银行网点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注意事项:办理合户前,缴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需齐全、无误, 否则,须先办理缴存人个人信息变更。所属单位账户名称是“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的需要提供封存表格。

  申请材料:

  (一)职工本人办理的:①缴存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户申请书》及依据材料。

  (二)单位经办人代办的(缴存人身份证号码无误的可代办):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户申请书》。

  如何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答:申请条件:

  (1)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市购买住房时需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

  (2)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查询打印本人的账户信息的;可开具缴存证明及打印账户明细。

  申请材料:职工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积金管理部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单位名称变更了,怎样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

  答:已在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可在银行网点、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线下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变更关键信息的提供如: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等登记信息)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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