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异地就医备案相关资料下载入口

导语 备案手续一般由参保人或委托人代为办理为主,用人单位办理为辅,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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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肇医保规〔2021〕3号 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1: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备案登记表.docx

  3.附件2、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病种目录.docx

  4.附件3、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办理市外转诊基层病种目录.docx

  5.附件4、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docx

  6.附件5、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承诺书.docx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备案手续一般由参保人或委托人代为办理为主,用人单位办理为辅,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二)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填写《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附件3),备案居住地为:地级及以上城市、直辖市、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以下统称备案地)的其中之一,如提供异地长期居住承诺书的,填写《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承诺书》(附件4)。

  (三)异地急诊人员或其亲友可在入院10日内,且出院之前补办备案。已办理出院结算后不允许补办备案。

  (四)备案有效期: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长期;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范围,结合参保人申请期限确定备案有效期,其中采取承诺书作为备案材料的,备案有效期为1年;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根据派出单位开具的常驻异地工作证明中的派驻时间确定有效期。异地急诊备案有效期为当次入院有效。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才能享受异地就医备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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