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导语 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户籍窗口跨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可通过“粤省事”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外户籍居民需回户籍地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条件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在省内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该业务为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附带业务,无需重复提供材料
2.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办理流程
业务办理预约入口:广东政务服务网
1.申请。申请人到治安部门窗口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办事指南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查。业务受理后,实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决定。经审查,实施部门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制证。对准予许可的,出具决定文书;对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原因。
6.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通过在线查询、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决定结果送达申请人。
办理地点
各区县公安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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