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广宁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导语 东至八一农场入口的黄盆桥,西至小迳桥,南到宝锭山景区门口,北至县人武部射击训练场,各街道沿途和商住小区,以及城市中心广场、文化广场、城东广场、十字街同心广场等广场内。

  肇庆市广宁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东至八一农场入口的黄盆桥,西至小迳桥,南到宝锭山景区门口,北至县人武部射击训练场,各街道沿途和商住小区,以及城市中心广场、文化广场、城东广场、十字街同心广场等广场内。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带至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肇庆广宁县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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