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封开县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导语 东至龙湾村桥仔头桥,包括龙湾村委会各自然村、兴贤居委会各自然村,以及其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肇庆市封开县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1、县城老城区(东至贺江,南至江口嘴,西至西江,北至国道321线);

  2、县城新城区(东至古赖山、莲花山、大琅峒一带,南至污水处理厂,西至西江,北至国道321线)(除下列第二条规定地点外);

  3、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带至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放烟花】可获取肇庆各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燃放时间/范围/种类,禁燃时间/区域,正规销售点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