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贷款对象
导语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2024年9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详见正文。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要求为:
1、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月后,连续正常缴存月份满6个月及以上。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因工作单位变动断缴间隔不超过2个月。
3、异地中心转入本市的职工,在断缴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情况下,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4、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的,在断缴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情况下,缴存时间可根据原部队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5、申请贷款和发放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在职职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肇庆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贷款条件/额度/利率,申请入口/材料/流程,常见问答、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