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湖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指南
导语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转学插班。已在鼎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接受其插班申请。
一、申请转学插班条件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转学插班。已在鼎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接受其插班申请。(学校服务范围见附件2)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根据前期转出情况的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部分学校个别年级可能有学位,名额视学校期末转出学生后的最终学位情况而定。当申请插班的学校相应年级有学位时,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首先是录取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户籍生和政策照顾生;其次是录取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住房(含自建房、购房)的学生;最后是录取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的学生(含在单位宿舍和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居住的学生)。如学校满额则不接受转学插班。
(二)学位供给以控制大班额为原则,如可安排的学位有限但符合条件申请人较多时,户籍生按照学生取得鼎湖区户籍的先后时间次序录取,有固定住房的学生按房产购买的先后时间次序录取,租住的学生和在单位宿舍或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居住的学生按居住的先后时间次序录取。
三、转学插班申请事项
(一)申请人: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二)申请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三)申请地点:申请转入的学校。
(四)申请资料:
1.《鼎湖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学生身份信息材料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
3.(1)户籍生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
(2)有固定住房的学生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等)。
(3)租住的学生提供租房证明材料复印件(商品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合同的需附房租支付证明/水电缴费等相应佐证材料)。
(4)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学生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5)在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居住的学生提供区住建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申请转学插班时由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信息有误、资料不齐、未按时申请将不予安排。一旦发现提交虚假资料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
政策照顾生申请转学插班时需一并提交相应的教育优待政策佐证材料,经确认符合政策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录取。
四、答复时间
提交申请后,插班结果将于2025年1月26日前(含1月26日)由申请转入的学校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进行回复,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转学插班需求,申请人在向户籍地/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可结合自身意愿在申请时间内向所属服务范围外的学校提交申请。各学校在录取完所属服务范围的所有转学插班申请学生后方可视学位情况录取所属服务范围外的插班申请学生。
(二)不接受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转学插班申请,不接受问题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转学插班申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六、咨询和举报电话
以上解释权归鼎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8-2626176。
举报电话:
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0758-12388;
鼎湖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专项办公室:0758-2623732。
重要提示
由于学位有限,请申请转学插班的家长做好小孩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到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附件:
1.鼎湖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申请表
2.鼎湖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范围
3.鼎湖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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