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导语 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肇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注意: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政策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2441200708158794C34420140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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