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3版)公布
导语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3版)将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
七、 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细则》(肇公积金通〔2014〕25号)、《关于放宽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告》 (肇房委〔2015〕22号)、《关于实施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的通知》(肇房委〔2019〕11号)制定,本须知未尽事宜,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八、 业务咨询电话
(0758)12329、(0758)12345
九、 投诉电话
(0758)12329、(0758)12345
十、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index
十一、 网上业务大厅网址
https://zqgjj.net/ish/
十二、 一网通办平台网址
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
十三、 业务办理地址
2020年5月20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上线全市通办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市直(含端州区)
肇庆市信安四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2、鼎湖管理部
肇庆新区金花路 1 号(肇庆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3、高要管理部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 9 号(高要区行政服务中心);
4、四会管理部
四会市广场北路3号(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
5、广宁管理部
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德庆管理部
德庆县德庆大道 17 号(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封开管理部
封开县江口街道府前路 3 号(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怀集管理部
怀集县怀城镇金鸡头(怀集县行政服务中心);
9、高新区管理部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德大街 91 号 (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肇庆公积金公众号本《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3 版)从2023年12月1日实施,此前公布的《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1版)作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网上申请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注意事项,办理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