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给他人使用吗

导语 肇庆市颁布了最新的医疗保险办法,其中对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中,明确了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具体使用场景有所限制,详见正文。

  肇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以下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四)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补缴费用;

  (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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