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一人民医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导语 肇庆2022年9月1日新颁布的《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住院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报销支付比例,根据规定,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91%、退休9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5%、退休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85%。

  问: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职工医保根据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85%报销住院费用;以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的比例支付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

  肇庆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过程中费用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如下:(包括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91%、退休9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5%、退休9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85%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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