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如何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导语 肇庆已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申请开具单位缴存证明。
肇庆如何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条件
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由于自身业务需要,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此证明为单位基本信息,不是单位无违规守法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即时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即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即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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