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导语 在肇庆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在申请办理的过程中,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借记卡、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等材料。详见正文。
肇庆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业务办理条件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
②本人借记卡(I类账户) ;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⑥户口簿或住房公积金缴存依据(属外市建房的,在户籍地建房的提供户口簿,在公积金缴存地建房的提供公积金缴存依据)。
(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
②本人借记卡(I 类账户) ;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⑤建房协议;
⑥购房缴款凭证。
备注:
1、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 (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2、可签约半年一转自动划转协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个人集资建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建房总造价。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个人集资建房总造价的计算方式:住房建筑面积X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最新公布的造价标准(端州城区建设工程私人住宅参考造价)。
5、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提取额度是按合作建房协议金额或缴款凭证金额计算,不动产权证没有登记购房金额的,提供单位出具的缴款凭证计算。
6、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7、职工所建住房属非户籍地或非缴存地的,不予受理提取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网上申请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注意事项,办理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