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肇庆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肇庆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一)购房类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含异地购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异地还贷提取)、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租房提取、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四)重疾、特困提取:
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五)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提前退休提取;死亡提取;出境定居提取;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六)其他特殊提取:
提前还贷对冲公积企贷款提取
提取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借记卡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④根据提取项目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建房协议……)
提取流程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提交继续进行办理业务。
2.受理。系统核验申请信息,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系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的办理规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提供办结回单;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到首页。
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存一定比例余额。
职工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销户的可全额提取。
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
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关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婚前双方各自购房的,婚后夫妻双方可各自以婚前所购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互补,夫妻双方共同仅有一次产权变更机会。
提取时间
提取间隔:每次提取需相隔满6个月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前还贷的除外)
审批时限:三个工作日,如需审核、查档、补充材料、异地购房及追溯提取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网上申请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注意事项,办理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