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最新规定
导语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2020年7月20日版)内容做出调整和修改修改后的(2021版)将于12月20日实施。修改后肇庆公积金购房提取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见正文。
申请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商品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⑤购房发票(总房款发票)
⑥购买外市住房的,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证明。
(二)非按揭购买二手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⑤购房发票(总房款发票)
⑥契税完税证
⑦购买外市住房的,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证明。
(三)非按揭购买房改房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所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整份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及双方送达回证);
④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⑤购房缴款凭证或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评估价格书(房产证未标注购房价的须提供)。
申请方式: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网上申请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注意事项,办理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