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导语 肇庆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都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或调入职工30日内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详见正文。

  2022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录用或调入的职工已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个人账户的,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拓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指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肇庆公积金缴存指南,网上办理入口,缴存基数/比例,缴存证明查询下载,常见问答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