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导语 从自身做起,拒燃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

  肇庆市高要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由原来南岸城区东新兴江沿江二、三路扩大至乌榕村,西由南兴五路扩大至科德社区大坑村,南由碧桂园凤凰酒店扩大至碧桂园山湖城(包含山口社区),北至沿江一、二路不变(包含西江河滩及明珠广场)。

  罚则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带至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点击查看肇庆高要区烟花爆竹燃放最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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