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导语 从自身做起,拒燃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

  肇庆高新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北至创新大街(原将军大街)、东至北江大堤、南至大旺大桥,西至信宜村与四会交界处。

  【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及造成他人损失的,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销售烟花爆竹给未成年人或唆使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追究销售者或唆使者的责任。

  4.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收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5.销售、燃放、运输、携带、托运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对责任人或行为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阅读:

  》》》点击查看肇庆高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最新消息

  》》》点击查看肇庆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查询专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放烟花】可获取肇庆各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燃放时间/范围/种类,禁燃时间/区域,正规销售点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