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须知(2024版)
导语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须知》(2023版)内容做出了新的调整和修改,修改后的缴存须知(2024版)于2024年12月1日实施,详见正文。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须知(2024版)
一、归集业务项目
(一)单位公积金账户管理
1、单位缴存登记业务(单位开户)
2、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
3、单位封存
4、单位启封
5、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
6、单位转移
7、单位合并
8、单位公积金网厅密码修改
(二)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
9、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10、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11、同城转移业务
12、异地转移业务
13、个人账户启封业务
14、个人账户封存业务
15、集中封存业务(账户托管)
16、账户托出(集中封存户转出)
17、个人合户
18、个人零余额销户
(三)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19、汇缴业务
20、补缴业务
21、缴存委托扣款
22、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23、缴存比例调整业务
24、单位公积金调账
25、个人账户间调账
26、单位挂账户退款
27、缴存撤销
28、缓缴业务
(四)开具缴存证明及缴存信息查询
22、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
23、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
24、缴存信息查询
25、缴存明细查询
33、异地转移进度查询
34、缴款凭证打印
二、资料目录清单
(下述申请材料需单位盖章确认)
三、补充说明
(一)一次性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及业务表格,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表格填写格式规范的当场录入信息和扫描资料提交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经办人或职工要补全的材料,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二)缴存人员变更、汇缴金额变更等情形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等表格,同时办理多名(10名以上)缴存人同一业务的,提供批量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及打印文件,并在打印文件盖章确认。
(三)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业务的,可通过单位经办人账号或申领网上办事系统数字证书后按照《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操作手册》办理各项业务。
四、制定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肇房委〔2022〕8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制定,并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业务咨询电话:
(0758)12329、(0758)12345。
六、投诉电话:
(0758)12329、(0758)12345。
七、中心网址:
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index
八、网上业务大厅网址:
九、一网通办平台网址:
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
十、表格下载网址:
https://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index#20780
十一、业务办理地址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地址:
1、市直(含端州区):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2、鼎湖管理部:肇庆新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3、高要管理部: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行政服务中心);
4、四会管理部:四会市广场北路3号(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
5、广宁管理部: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德庆管理部:德庆县德庆大道17号(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
7、封开管理部:封开县江口街道府前路3号(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怀集管理部: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路(怀集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9、高新区管理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德大街91号 (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wz2XZEneHb4jpuyq0Fv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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