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生育津贴申请时限+入口

导语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申请时限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肇庆生育津贴申请时限+入口

  一、申请时限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申请时限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 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可由职工本人申领。(申请时限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

  二、申请入口及流程

  (1)所需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 件或社保卡

  2. 病历资料

  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办理途径

  方法一: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下滑至费用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申请】。

  方法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地区选择【肇庆市】—搜索【生育津贴支付】—点击【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生育津贴】获取肇庆生育津贴标准,计算方式,发放天数安排、申请入口、申请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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