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导语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那么办理这种情况的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呢?具体见正文。

  申请对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申请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银行借记卡 (I 类账户)、肇庆市社会保障卡或活期存折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

  ④与缴存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依据。

  申请方式: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点击查看肇庆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信息汇总

  》》》点击查看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注意事项:

  1、在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情况下办理销户提取。

  2、职工如有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销户,可按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申请提取。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不断更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肇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肇庆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网上申请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注意事项,办理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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