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中的新生儿等特殊人群包括哪些?

导语 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中的新生儿等特殊人群主要包括新生婴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等,详细人群可见正文。

  (一)新出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其中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死亡无法办理户籍的,可凭死亡医学资料在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二)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

  (三)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

  (四)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五)当年刑满释放人员;

  (六)当年退役士兵;

  (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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