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肇庆市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导语 2025年肇庆市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保费标准等方面待遇标准细节规定请详见正文。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一)起付标准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乡居民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我市2025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设定为1.5万元(含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
市内就医支付比例:1.5~10万元(含10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60%,10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市外就医在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一定幅度,具体幅度与基本医保市外就医保持一致。
(三)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
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市内市外就医支付比例相同。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起付标准下调80%(即30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统一80%;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下调70%(即45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统一75%。
(四)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五)保费标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费(2025年为95元/人)不需个人另行缴纳,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规定拨付。
二、职工大病保险
(一)起付标准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乡居民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我市2025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设定为1万元(含职工医保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
市内就医支付比例:1~5万元(含5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80%,5~10万元(含10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85%,10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90%,市外就医在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一定幅度,具体幅度与基本医保市外就医保持一致。
(三)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市内市外就医支付比例相同。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的起付标准下调80%(即20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90%。
(四)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5万元。
(五)保费标准
2025年度职工大病保险每人每月19.5元,由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共同承担,医保个人账户缴纳职工大病保险费统一确定为每人每月15元,剩余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负责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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