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标准
导语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该文章是关于肇庆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不涉及生育津贴)
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标准。
按照《肇庆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见附件)分为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常规项目指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备查项目指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具体情况建议检查的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妊娠期间的医疗服务规范,为参保人优先选择常规项目,再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备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的费用结算实行定额结算,超出规定标准费用由参保人负担。职工医保基金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按《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女性参保人符合政策的产前检查项目医疗费,支付限额为1000元;
(来源http://www.zhaoqing.gov.cn/xxgk/zcfg/szfwj/content/post_1984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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